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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报公告

来源:襄阳 时间:2021-10-18 作者:襄阳 浏览量:

根据《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襄政办发〔2020〕33号)有关规定,现就人才公寓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申请的人才公寓房源

本次拟在“紫薇学府”“连山湖畔”“邓城·芳草园”3处人才公寓中分配。具体房源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安排,若申报人数大于房源数量,将采取摇号、轮候等方式进行分配。1.“紫薇学府”人才公寓位于襄城区尹集乡,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与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之间。2.“连山湖畔”人才公寓位于高新区官庄路和富康大道交汇处(襄阳科技城中试产业园南面)。3.“邓城·芳草园”人才公寓位于高新区邓城大道49号。人才公寓配备有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情况就近选择租住。

二、申请对象

根据《襄阳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规定,此次人才公寓申请对象分为以下层次:

(一)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二)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三)C类:省级领军人才;

(四)D类:市级拔尖人才;

(五)E类:高级人才;

(六)F类:毕业未满五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A、B、C、D、E类人才分类标准按照襄发〔2017〕10号文件执行(附件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比照E类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年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全市全部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2020年为62066元,下同)10倍以上、且年缴个税不低于6万元的人才,比照C类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年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全市全部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6倍以上、且年缴个税不低于1万元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D类人才;年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全市全部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4倍以上、且年缴个税不低于0.5万元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E类人才。

三、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引进单位招录(聘用)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作协议);

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自有房产或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3.申请人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A、B、C类人才不限制,中央、省属在襄单位可根据社会保险缴纳实际情况确定)。

四、配租面积、租金标准和租住期限

A、B、C、D类人才不受户型面积限制,E类人才配租面积原则不超过130平方米。F类人才人均配租面积原则不超过60平方米,根据现有房源情况一般采取2人合租方式承租。E类人才也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合租。

A、B、C、D类人才可免租金入住3年,E、F类人才需全额缴纳租金(5元/平方米/月)。人才公寓的水电、燃气、宽带、物业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人才公寓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对于有实际困难确需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3个月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申报程序办理续租手续。续租实行一年一续,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报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襄阳政府网、襄阳党建网、汉江创客微信公众号、襄阳人才超市网站等媒体发布人才公寓申报公告,启动申报工作。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1年10月25日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初审。申请人填写《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申请人为企业员工的,提交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申报人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印发的录用(聘用)文件和编制证明复印件;③符合A、B、C、D类人才的申请人,提交聘用证书(或合作协议)、重要专利和获奖证书及其他引进证明材料等复印件;④符合年工资性收入和个税比照C、D、E类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的申请人,提交年工资性收入和个税证明。

关于合租情况的说明:①合租一般为2人合租一套公寓,原则上须为相同性别,申请人及其配偶同时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时申请人才公寓合租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可安排入住一套公寓。②有合租对象的,合租双方需同时申报,并在申请表中合租对象一栏填写相关信息;无合租对象的,审核通过后将根据申报入住情况统一进行调配组合,不服从调配者视同放弃入住资格。③F类人才在合租过程中,若合租对象中途退出,将根据房屋入住实际进行统一调配,原则上不安排单人租住。

所有申报资料交用人单位初审盖章,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集中报送。

(三)资格审核。市委组织部组织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市住建局对申请人(及配偶)在市区自有住房和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进行核查,确定拟入住人员名单。

(四)媒体公示。拟入住人才公寓人员名单通过襄阳党建网、汉江创客微信公众号、襄阳人才超市网站等媒体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住名单。

(五)分配入住。由市住建局集中组织分配,人才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及时与入住人才签订《人才公寓租住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六、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取消享受人才公寓、住房补贴等人才优惠政策的资格。

(二)《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请表》《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请信息汇总表》等可在襄阳党建网、襄阳人才超市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

(三)申报材料提交地点:襄阳人才超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高新创业中心A座106号)或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专区133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请表》《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注明“XX单位第九批人才公寓申报材料”字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襄阳人才超市付雪花,3282168、17740577607;市民服务中心江兰兰,18672727851。

附件:

1.襄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pdf 

2.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请表.doc

3.襄阳市第九批人才公寓申请信息汇总表.xls

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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